
收到的实物外包装盒正上方印有室内兔子雕塑,盒内有兔子造型铜雕一件、挂饰和装有服务保障卡、产品介绍手册、贺卡的信封一个,兔子铜雕尾部、信封、产品介绍手册及贺卡上均印有朱炳仁铜标识,信封和产品介绍手册上还印有朱炳仁公司名称。本案中,摆件室内兔子雕塑为表现兔子形象的美术作品,该作品呈现的兔子体态丰腴、身体圆润,上身直立蹲坐,前肢竖立,两只肥硕的后肢弯曲,头部向右微侧,两只耳朵竖立、呈前后分布,眼睛半闭呈线状,嘴部呈三瓣状,整体呈铜绿色。
不锈钢兔子雕塑一审提交的书籍《玉兔迎春工笔图画法》《卯兔》中以及百图汇网站和昵图网上的兔子形象虽然在直立蹲坐、侧头时耳朵前后分布等处与涉案作品相似,但该些兔子均为平面形态,且二者在五官和四肢的具体形态、后肢弯曲和肥硕程度以及各部分组合后的整体形态等方面均与涉案作品存在较大区别,故不影响涉案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认定。